企业信息公示的步骤如下:
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打开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
输入企业注册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进行查询。
如果是首次填报,需要进行工商联络员注册。
注册工商联络员
点击“企业信息填报”功能,选择企业登记机关所在地。
进入登录系统,若首次填报,则需进行工商联络员注册。
实名认证,输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号、企业法人及身份证号、联络员姓名及身份证号以及手机号码,填写完毕后点击保存。
登录公示系统
注册成功后,返回登录页面,输入企业注册号、联络员身份证号,其他信息自动显示,输入手机验证码后进行登录。
填写年度报告
点击“年度报告填写”,进入填报主页。
填报企业基本信息、股东及出资信息、网站或网点信息、对外投资信息、资产状况信息、社保信息、报关信息等。
注意有些信息可以选择不公示。
提交公示信息
确认信息无误后,提交公示申请。
每家企业应按时准确填报公示信息,否则可能被列入异常经营名录。
查询和打印年报信息
提交公示后,可以在企业信用网查询公司信息,查看年报信息。
如需打印年报信息,选择“预览打印”查看预览并按Ctrl+P打印。
其他信息公示
如果需要公示其他信息,如股权变更、对外担保、党建信息等,按照系统提示填写并保存。
公告
如果需要对外公告,如营业执照的从事经营活动情况,选择年度公告后,由办理公告的联络员进行公告,并选择公告项目内容,提交后系统提示提交成功。
注销信息公示
公司注销前,清算组应将清算组成员、清算组负责人名单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告,并发布债权人公告。
配合检查
企业应配合市场监管部门检查,接受询问调查,如实反映情况,及时提供相关材料。
企业信息公示是企业的法定义务,应确保公示信息的真实性、及时性,以维护企业信用和公众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