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准生证需要以下手续和材料:
基础材料
夫妻双方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夫妻双方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近期免冠照片若干张。
特殊情况材料
离婚后再生育的,需提供历次《离婚证》及《离婚协议书》复印件或法院判决(调解)书原件及复印件。
非遗传性病残子女且无法满足正常劳动力的情况,需提供相关医学证明。
未婚生子的,需提供《出生医学证明》或《收养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
办理流程
准备好所有必要的材料后,夫妻双方到各自户籍所在地的计生部门或通过网上服务平台进行生育登记。
在女方户籍所在地,将婚姻状况证明加盖计划生育章,这个过程需要三级证明,即:村或居委会章、镇或街道办事处计划生育章、县或区计生委章。
将上述申请和男方的婚姻状况证明带到男方档案所在地进行盖章。
在男方所在的计生办领取准生证,然后双方分别到各自户籍所在地的计生部门进行盖章。
注意事项
办理准生证前,建议先咨询当地的相关政策和规定,以确保流程顺利进行。
提交申请后,需要耐心等待相关部门的审核和审批,办理时间因地区而异。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办理流程和所需材料可能因各地政策不同而有所差异,建议提前向当地计生部门咨询以获取最准确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