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许可通常包含以下几种类型:
普通许可:
允许符合法定条件的相对人行使某种权利的行为。
特许:
行政机关代表国家向被许可人授予某种权力,或对有限资源进行有效配置的管理方式。
认可:
对相对人是否具有某种资格、资质的认定,通常通过颁发资格、资质证书的方式。
核准:
行政机关根据技术标准、经济技术规范,对申请人是否具备特定标准、规范的判断和确定。
登记:
对某些特定事项进行记录或注册,以便监管和管理。
行政许可的目的是确保从事特定活动或实施特定行为的人或组织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以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