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事作为公司治理结构中的重要角色,其职责和要求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监事必须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无不良记录
监事不得有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等犯罪行为被判处刑罚的记录,且在最近三年内没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厂长、经理。
财务检查权
监事有权检查公司的财务情况,包括审核和查阅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相关财务资料。
监督管理权
监事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提出罢免建议,并在其行为损害公司利益时要求其予以纠正。
会议参与权
监事有权列席董事会会议,对会议议题提出质询和建议。
调查权
监事在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时,可以进行调查,并在必要时聘请外部专业机构协助工作,费用由公司承担。
提案权
监事可以向股东大会提出提案,参与公司重大决策的讨论和决策。
诉讼权
监事可以依照《公司法》规定,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
其他职权
监事还享有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法律责任
监事在履行职责时,必须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对公司负有忠实和勤勉义务。若违反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监事需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综上所述,监事职位对任职者有多方面的要求,不仅要求具备相应的资格和信誉,还要求履行一系列具体的监督和管理职责。通过这些规定,监事能够有效地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确保公司运营的合法合规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