锚地管理单位包括:
杭州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队建德港航执法大队:
负责建德港锚地船舶秩序管理和普法宣传。
海口海事局:
管理海口秀英港锚地、马村港锚地及后水湾锚地。
湛江海事局徐闻海事处:
负责徐闻港候泊锚地、海安新港外锚地。
泰州港兴锚地管理有限公司:
提供港口锚地管理服务,包括船舶残油、污水、垃圾回收及港口保洁服务。
长江航务管理局:
负责长江干线水域锚地的申请设置、调整及审批。
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负责全省锚地建设的行业管理,包括组织编制锚地布局规划、建设规划、拟定技术政策等。
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
负责本辖区内地方航道避险锚地、封闭库区公用性锚地建设的责任主体。
港口锚地、枢纽锚地、封闭库区内经营性质锚地建设的责任主体:
为锚地对应主体。
建议根据具体需求和地理位置,选择合适的锚地管理单位进行联系和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