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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判定同居标准

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4-12-30 23:25:41    

关于同居判定的标准,可以总结如下:

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定义

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 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的行为。

构成要件

有配偶者;

不以夫妻名义;

持续、稳定的共同居住。

最高人民法院的解释

“同居”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

认定同居关系时,应从双方共同生活的时间长短、双方关系的稳定程度等方面进行把握。

同居前的不正当关系持续时间越长、越稳定,越能表明双方对后来同居的主观追求。

其他相关法律规定

没有配偶的男女双方未经结婚登记,公开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这是典型的同居关系。

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公开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即重婚同居。

公开的同居关系之外又与他人公开同居生活,即二重同居。

男女在性关系基础上共同生活,包括结婚同居和非婚同居,其中结婚同居是合法和有效的,非婚同居则是违法的。

财产混同的判断

同居时双方的钱是否混在一起使用,如买东西、付账单不分你我。

共同劳动和照顾家庭的贡献

一起工作、一起做生意所得的收入。

一方在家帮忙干活、照顾家人,如照顾孩子、老人。

这些标准综合了法律定义、实际行为表现以及财产管理等方面,用于判断是否构成同居关系。在具体案件中,法院会根据这些标准综合判断,以确定是否存在同居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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