凭证和账簿的存放期限主要依据《会计档案管理办法》和相关法律规定。以下是具体的保管期限:
会计凭证
一般企业和其他组织:会计凭证的保管期限为30年,包括原始凭证、记账凭证等。
个体工商户:若生产经营规模小且无建账能力,可聘请注册会计师或税务机关认可的财会人员代为建账和办理账务,其账簿和记账凭证的保管期限通常为10年。
会计账簿
一般企业和其他组织:包括总账、明细账、日记账及其他辅助性账簿,保管期限至少为30年。
个体工商户:若生产经营规模小且无建账能力,其账簿的保管期限通常为10年。
特殊情况
对于未结清的债权债务等需长期保管的会计凭证和账簿,保管期限可以延长至未了事项完结时为止。
建议
企业应根据自身规模、业务特点和法规要求,合理确定会计凭证和账簿的保管期限,并确保在规定的时间内妥善保管这些资料,以便后续审计和查询。
对于特殊情况下需要长期保管的会计资料,建议采取额外的保护措施,如存放在防火防潮的专用档案室或委托专业机构保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