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中的特殊情况
幽灵抗辩:事故一方提出一些难以查证的特殊抗辩理由。
交通肇事逃逸:当事人为了逃避法律责任,直接逃离了事故现场。
多因一果:道路设施缺陷和驾驶员的过错共同导致了事故的发生。
好意同乘:搭乘人免费搭乘车辆,却遭遇了事故。
无接触式事故: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之间发生的,双方并没有直接碰撞,但行为却间接导致了事故的发生。
套牌车事故:使用伪造或盗用他人车牌的车辆发生事故。
被盗抢车辆事故:被盗抢的车辆发生事故。
法律程序中的特殊情况
证人确有困难不能出庭:如年迈体弱、行动不便、特殊岗位无法离开等。
盗窃罪中的特殊情况
盗窃数额较大:具体数额标准依据相关法律规定。
多次盗窃:不要求盗窃数额,包括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等。
特殊类型盗窃:如蓄意多次盗窃、私闯民宅盗窃、持械盗窃、公然扒窃等。
合同履行中的特殊情况
自然原因:如火灾、旱灾、地震、风灾、大雪、山崩等。
社会原因:如战争、动乱、政府干预、罢工、禁运、市场行情等。
刑事犯罪中的特殊情况
重大嫌疑但犯罪事实未查明:犯罪嫌疑人行为构成犯罪重大嫌疑,但犯罪事实尚未查明。
案情复杂证据不足:案情复杂,证据材料收集不足以提请批准逮捕。
鉴定结论未作出: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主要证据的鉴定结论尚未作出,影响确定案件性质。
行政法中的特殊情况
行政机关的例外权力:在特定情况下,如战争、经济危机、社会乱荡等,行政机关可以赋予例外的权力,不遵守某些法律规则。
这些特殊情况通常需要根据具体法律法规和司法实践进行综合判断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