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工地上受伤的工人可以通过以下步骤获得赔偿:
申请工伤认定
工人一方应向社保局或劳动局申请工伤认定,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如劳动合同、医疗证明等。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并出具《认定工伤决定书》或《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
劳动能力鉴定
待伤情稳定后,工人可以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书》原件和复印件、有效诊断证明、完整病历材料等。
协商赔偿
根据劳动能力鉴定的结果,工人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赔偿事宜,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交通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
申请劳动仲裁
如果与用人单位无法就赔偿事宜达成一致,工人可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时要提交仲裁申请书及相关证据材料,如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工伤认定决定书、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等。
申请强制执行
如果仲裁裁决生效后,用人单位仍然不履行赔偿义务,工人可以向仲裁机构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通过法院强制划扣用人单位的财产来获得赔偿。
法律途径
若调解不成,工人还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追究用人单位及工地的责任。
建议
工人应尽快收集相关证据,包括劳动合同、医疗证明、工伤认定决定书等,以便顺利进行工伤认定和赔偿申请。
在与用人单位协商时,工人应明确自己的权益,并根据实际情况提出合理的赔偿要求。
如果用人单位不履行仲裁裁决或法院判决,工人应积极申请强制执行,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