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廉租房的程序如下:
申请人资格
具有5年以上当地城市常住户口。
必须是当地民政部门认定的低收入家庭或最低收入家庭。
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5平方米以下且家庭住房总建筑面积在50平方米以下。
申请家庭成员之间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抚养关系,并一起共同生活。
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经当地房管部门确认他处没有住房。
申请流程
申请人到自己户籍所在地社区提出申请,社区告知申请需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组织受理单位进行初审并提出初审意见,将初审意见和申请材料一并报送区民政部门。
区民政部门就申请人家庭收入、资产是否符合条件提出审核意见,连同申请材料一并送区住房保障部门。
区住房保障部门会同联审联查相关部门就申请人是否符合条件进行审核,并提出审核意见;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确定租金减免类别,并将核准意见和申请材料一同报送市住房保障管理机构。
市住房保障管理机构收到申请材料后,就当批申请人是否符合条件进行抽查,经抽查无异议的,对当批保障性住房保障对象予以登记备案,纳入轮候范围,并将登记结果通知区住房保障部门。
申请材料
城镇廉租住房保障申请表。
家庭成员户口簿和身份证。
婚姻状况证明材料。
家庭收入情况证明材料及资产申报材料。
家庭住房状况证明材料。
诚信承诺书、同意接受住房和经济状况核查且核查结果予以公示的书面文件。
其他应当提交的材料。
其他注意事项
可以登录冀时办APP,点击“公租房”,再点击“唐山公租房”进入系统申请,或本地户籍的到户籍所在地社区居委会,非本地户籍的到现居住地社区居委会申请,填写申报表并提供相关资料,由社区居委会工作人员录入公租房系统。
申请租赁补贴应当提交上述材料,并提供原件和A4纸复印件各一份。
建议:
申请人应提前准备好所有必要的材料,并按照流程逐步申请,确保所有步骤和文件都符合要求,以提高申请成功的几率。
可以通过当地住房保障部门的官方渠道或冀时办APP获取最新的申请信息和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