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得到”在法律上比“借给”更具有明确的法律效应。以下是具体的区别:
法律效应
借给:仅仅表示双方达成了借款的意向,但并不能证明钱已经实际交付给借款人。如果没有其他证据辅助,可能即使起诉也无法追回款项。
借到:不仅表明双方之间存在借款合同关系,而且明确表示出借人已经将借款实际交付给了借款人。因此,“借到”具有更强的法律效应,可以作为出借人已经履行交付借款义务的证据。
完成动作
借给:仅表示借款人与出借人之间达成借款的合意,但款项尚未交付。
借到:明确表示借款已经交付给借款人,债权债务关系已经形成。
证据效力
借给:由于款项尚未交付,因此在没有其他证据的情况下,可能无法证明借款事实的存在。
借到:由于款项已经交付,通常可以作为出借人已经履行交付借款义务的直接证据。
综上所述,在撰写借条或进行借款交易时,建议使用“借到”而不是“借给”,以确保法律效应和证据的充分性。这样可以更好地保护双方的权益,避免因证据不足而产生的法律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