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的地域包括:
领海 和 领空,这是法律生效的地域范围,通常全国性法律适用于全国,地方性法规仅在本地区有效。一国两制下的不同法域
中国大陆: 实行社会主义法系。 香港特别行政区
澳门特别行政区:同样实行大陆法系,但由于“一国两制”的政策,其法律体系与内地有所不同。
台湾地区:也实行大陆法系,但与大陆、香港、澳门的法律体系有所区别。
这些法域的存在是由于历史、政治和经济原因形成的,每个法域都有自己的法律体系和司法制度。在处理涉及不同法域的法律问题时,需要特别注意各法域之间的差异和适用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