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转税主要可以分为以下几类:
增值税
以商品在流转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作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种流转税。
增值税是对商品生产、流通、劳务服务中多个环节的新增价值或商品的附加值征收的一种流转税,实行价外税,由消费者负担。
消费税
向消费品征收的税项,是间接税同时也是价内税,在商品的流通环节只征收一次,不再重复征收。
消费税是以消费品的流转额作为征税对象的各种税收的统称,多数在生产或进口环节缴纳。
关税
从国外进口的产品就需要缴纳关税。
关税是主权国家根据本国经济和政治的需要,按照国家制定的方针、政策,用法律形式确定,由海关对进出境的货物、物品所征收的一种税收。
营业税(注:已废止):
在1994年税制改革前,流转税包括增值税、消费税和营业税三大税种。
营业税是对在中国境内提供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税种。
特种税(注:已废止):
在1994年税制改革前,流转税还包括特种税。
流转税的特点在于其征税范围广泛,以商品和劳务的销售和营业收入为纳税依据,具有间接税性质,计算和征收相对简单。流转税是政府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包括增值税、消费税和关税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