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您的《准迁证》已经过期,您需要按照以下步骤重新办理:
准备材料
本人身份证
准迁证的迁入地留存联原件
迁入地派出所出具的未入户证明
前往原签发地派出所
携带上述材料,回到原签发地派出所,申请重新办理《户口迁移证》。
审核与补发
迁出地派出所将对您提供的证件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会补发新的《户口迁移证》,并在备注栏注明“补发”字样。
办理落户手续
-拿着新的《户口迁移证》,在有效期内及时回到您打算落户的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毕业证原件等相关材料,到当地行政服务中心户籍办理处办理落户手续。
建议您尽早办理,以免因过期影响您的户口迁移计划。如果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可以直接咨询当地派出所或户籍管理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