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货款欠条应当写明以下内容:
借款人和放款人的法定全名 ;借款金额
,包括大写和小写;
借款时间;
还款的具体年月日;
借款的利息,包括年利率或月利率,以及最终应支付的利息总额;
欠款本息偿还的年月日时间及付款方式;
欠款本人亲自签章、手印或亲笔书写的签字;
必要时,担保人签字,并写明担保期限和责任。
此外,欠条一般由标题、正文、落款三部分组成:
标题:
在正文上方中间以较大字体写上“欠条”两字,也可以写上“暂欠”或“今欠”字样作为标题。
正文:
要写清欠什么人或什么单位什么东西、数量多少,并注明偿还的日期。
落款:
要署上欠方单位名称和经手人的亲笔签名,是个人出具的欠条则需署上立欠方个人的姓名,并同时署上欠条的日期。单位的要加盖公章,个人的要加盖私章。
```
欠条
今欠到*人民币*圆整,于*年*月*日前还清, 逾期每年按总金额的*%付给违约金。
借款人:*
身份证号:
*年*月*日
```
建议在出具欠条时,双方当事人应当仔细核对各项内容,确保无误,并在欠条上签名或盖章。如果有担保人,也应当注明担保方式并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