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常识
您的位置: 首页 > 常识 >

陕西省医保怎么报销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05 16:44:43    

陕西省医保报销流程如下:

省内本市住院报销流程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住院实行挂账结算。

居民住院24小时内携带医保本及身份证到所住医院的医保办进行登记。

出院时,由医院直接报销。居民个人只需交纳个人自付的费用。生育保险报销还要携带结婚证。

省内外市住院报销流程

居民因探亲、休假等原因临时赴外,在异地发生的急诊住院治疗费用,首先要选择当地一家居民医保定点医院,如果没有,可选择当地的公立医院并在24小时之内电话给医保办备案。

出院后,参保居民需携带门诊紧急抢救病历、诊断证明、费用明细清单、门诊发票、住院病历复印件(含病案首页、长期、临时医嘱等)、住院费用明细单、就诊医院级别证明及住院票据等材料,报区医保办办理报销。

门诊慢性病审批报销流程

患有医保范围内的11种慢性病的参保居民由本人提出申请,提供以下资料至我区医保办:住院病历复印件、门诊病历原件、诊断证明、检查检验报告单原件、CT报告单、管状动脉造影报告单、抢救病历复印件、《居民医保本》、身份证及复印件和本人近期1寸红底彩照2张并填写《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申请鉴定表》。

省医保办根据复审结果,认定享受门诊慢性病补助的参保居民名单反馈给区医保办,于每年7、8月将认定后享受待遇当年度就医的门诊处方、门诊发票及明细报送至我区医保办,对医疗费用进行审核,经省医保办复审确认后予以结算。

陕西省内异地就医医保报销流程

准备异地就医医院出具的出院小结、发票、用药明细表。

本人身份证、医保卡、单位出具的异地就医证明(需盖公司公章),如不是企业参保则不需单位出具的异地就医证明。

本地医院出具的转院证明,需主治医师开证明,该主治医师的科主任签字,再到医院医保办公室办理转院证明。

异地就医回当地报销比在就医少报百分之十,如没有本地医院出具的转院证明则少报百分之二十。

带上以上资料到当地医保处即可办理。

普通门诊医疗费用报销

申请人办理门诊医疗费用报销时,先扣除本社保年度内划入医疗保险个人帐户的金额,再核定应报销金额。

普通门诊医药费用:符合补偿范围的门诊医药费用,按70%予以补偿,每人每日封顶40元,每人每年累计补偿限额为140元。普通门诊当年累计结余部分结转下年使用。

大额门诊医药费用报销

参合者在使用完普通门诊累计补偿金额后,全年发生的未结报门诊医药费(市外医院按50%纳入),起付线为2000元,超过起付线的门诊医药费按25%予以补偿,全年累计补偿限额为2000元。由各镇乡年终统一办理结报。

特殊疾病门诊医药费用报销

参合者因治疗特殊疾病在医疗机构发生的全年未结报门诊医药费,市内基层医院按45%予以补偿,市级医院按35%予以补偿,转诊到市外定点医院按30%予以补偿,非转诊到市外医院按15%予以补偿。

异地就医备案

申请人可通过陕西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进行异地就医备案,选择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异地就医备案业务进行办理。

建议:

参保人员在办理医保报销时,务必准备好所有相关材料和证明,并按照规定的流程进行申请和审核。

对于异地就医,建议提前了解并遵守当地的医保政策和报销流程,以确保顺利报销。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