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者提前解除劳动合同(辞职)需要提前 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如果是试用期内,则提前3日通知即可。
因此,一般情况下,劳动者需要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以便用人单位有足够的时间进行工作交接和安排。如果是在试用期内,提前3天通知即可生效。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用人单位存在法律规定的过错行为,如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劳动条件、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等,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无需提前通知。此外,如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也可以提前解除劳动合同,但这需要双方协商一致并遵守相关法律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