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光纠纷是指 因房屋所有权或使用权人主张其从室外取得适度光源的权利受到侵害而产生的纠纷。这种纠纷通常涉及建筑物的遮挡问题,导致一方无法获得足够的自然光线。采光权是房屋所有权或使用人的一项重要权利,受到国家法律的保护。
采光权纠纷的法律性质主要属于侵权纠纷,适用“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主张受到侵权的一方需要承担证明侵权方存在侵权事实的责任,而侵权方则需要承担证明其没有造成对方采光权损害的责任。
根据我国的相关法律规定,采光权纠纷案件应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专属管辖。原告通常是房屋的所有者或承租人,其房屋被新建筑物遮挡,导致采光受阻或不能采光。如果权利人在购买房屋时已经明知存在其他建筑物遮挡房屋采光,则不得再以此为由提起侵害采光权诉讼。
解决采光权纠纷的途径包括协商解决、向相关部门反映情况以及通过法律程序解决。在处理此类纠纷时,建议当事人保持理性沟通,依法维权,并可寻求专业法律意见和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