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无食品的处理措施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责令改正:
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要求生产者或销售者立即停止生产和销售三无食品。
罚款:
根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的规定,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可并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可并处货值金额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
没收违法所得:
如果有违法所得,将依法没收。
没收相关物品:
包括假冒伪劣商品、销售收入、相关生产工具、设备、原材料、半成品等。
吊销证照:
在情节严重的情况下,可能会被吊销营业执照或许可证。
刑事责任:
如果三无食品涉及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等情形,且销售金额达到一定数额,生产者或销售者可能面临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更高时,可能面临更严重的刑事处罚。
消费者在遇到三无食品时,可以向监管部门反映,并保存相关证据,例如通过拨打12315进行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