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守所的钱款退还流程如下:
直接退还给罪犯
看守所为罪犯建立个人账户存储钱款,账户内存款属于罪犯的个人财产。
当罪犯被释放从看守所离开时,账上还有结余的,看守所会以现金的方式将剩余的钱退还给罪犯。
提供证明材料
囚犯若款项未用完,获释时可提取剩余款项,需提供有效身份证件或相关证明材料。
若由他人代领,则可能需要提供户口簿、结婚证书或亲属关系证明等相关文件。
退款窗口办理
退款手续通常会在工作日期间于看守所的存款和退款窗口进行办理。
完成退款后,会开具相应的收据作为凭证。
注意事项
退款申请应由涉案人员或其亲属向看守所提交,并提供相关的身份证明及存款证据材料。
罪犯在收监时,需严格检查其人身和所携带的物品,非生活必需品由监狱代为保管或退回其家属,违禁品予以没收。
综上所述,看守所的钱款在罪犯释放时会直接退还给本人,若需他人代领则需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并且退款过程需遵循看守所的官方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