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的身份应填写为 专业技术人员。教师在职业分类中通常被归类为专业技术人员,因为他们是教育领域的专业人员,拥有初级、中级和高级职称,并通过评审晋级。此外,教师也可以被视为纯文职人员,因为他们主要从事非体力劳动,职责为传授知识。
具体到不同的教育阶段,教师的身份类别可以进一步细分:
高等教育教师:适用于在大学或高等教育机构教授学术课程或专业课程的教师。
中等职业教育教师:适用于在中等职业学校教授职业技能和理论知识的教师。
中学教师:适用于在中学(包括初中和高中)教授各学科的教师的统称。
小学教师:适用于在小学阶段教授学生的教师。
幼儿教师:适用于在幼儿园或早期教育阶段教授幼儿的教师。
特殊教育教师:专门教授具有特殊教育需求的学生,例如残疾学生或特殊学习能力的学生。
在填写教师身份类别时,建议根据个人的实际职位、教育阶段和所拥有的资格证书等信息进行准确填写,以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一致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