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人在乘坐交通工具时享有以下优惠:
免费乘坐市内公共汽车、电车、轮渡和轨道交通工具。现役军人、残疾军人以及与其随同出行的家属均可享受此待遇。
优先购票和优先乘车(船、机)。现役军人凭有效证件可以享受优先购买火车、轮船、长途公共汽车以及民航班机的权利,残疾军人享受票价优惠。
票价优惠。残疾军人乘坐境内运行的火车、轮船、长途公共汽车以及民航班机时,可以享受减收正常票价50%的优待。
免费乘坐城市公共汽车、轨道交通工具等。除了现役军人,残疾军人也可以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免费乘坐这些交通工具。
专用窗口和候车(机、船)室。驻军部队集中的设区的市所在地,民航、铁路、公路、水路等客运企业应设立军人售票窗口和候车(机、船)室。
其他优待。世界其他国家对军人及其家庭成员在交通费方面也给予优惠待遇,例如俄罗斯、波兰、瑞士等国的军官在探亲、旅游或其他因私乘坐国内飞机、车船时,均享受半价优待。
这些优惠政策不仅为军人的日常出行提供了便利,也体现了社会对军人及其家庭的尊重与关爱。建议军人和其家属在出行时携带相关证件,以便顺利享受这些优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