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道卫生的管理涉及多个部门,具体分工如下:
水利行政主管部门 :负责城区河道水域环境卫生的监督管理工作。规划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负责河道沿岸环境卫生的监督管理工作。
工商部门:
负责河道沿岸的城南市场、商贸城等区域的保洁措施。
卫生部门:
参与河道环境卫生的监督管理工作。
环保部门:
参与河道环境卫生的监督管理工作。
教育部门:
参与河道环境卫生的监督管理工作。
广电部门:
参与河道环境卫生的监督管理工作。
粮食部门:
负责河道沿岸的渠西大排档等区域的保洁措施。
岙办和工业园区:
分别负责岙滩新区、工业园区河段沿岸的卫生清扫保洁工作。
城关镇政府:
协同做好城区河道环境卫生的监督管理工作。
环卫公司:
负责河道及周边环境卫生的保洁工作,包括“全覆盖、高标准、精细化”的保洁要求。
此外,一些地方还设有专门的河道管理机构或执法保障科,负责督促和检查河道环境卫生工作。
建议
各部门应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合力,确保河道环境卫生管理的有效性。
建立健全河道环境卫生责任区管理制度,明确各级责任,加强日常巡查和保洁工作。
加大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提高居民和企业的环保意识,共同维护河道环境卫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