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照的办理部门是 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具体办理流程和所需材料可能因地区而异,但大体上如下:
普通护照:
由公安部出入境管理机构或者公安部委托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使馆、领馆和外交部委托的其他驻外机构签发。
外交护照:
由外交部签发。
公务护照:
由外交部、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使馆、领馆或者外交部委托的其他驻外机构以及外交部委托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外事部门签发。
办理护照时,申请人需准备以下材料:
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户口簿原件及本人页复印件
近期免冠照片
填写完整的《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
建议提前了解并咨询当地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的具体办理要求和流程,以确保顺利办理护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