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生育保险的报销流程如下:
前期准备
女职工怀孕后、流产或计划生育手术前,由用人单位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携带申报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
申报材料包括:计划生育证明(即准生证)、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即出生证)或户口簿、诊断证明、费用凭据等。
医疗证签发
工作人员受理核准后,签发医疗证。
待遇结算
生育女职工产假满30天内,由用人单位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携带申报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办理待遇结算。
工作人员受理核准后,支付生育医疗费和生育津贴。
异地生育
如果是在异地医院生育,需要到合肥市医保中心备案。
备案时所需材料包括:本人社会保障卡、生殖保健服务证或生育证、结婚证、孕产妇保健手册等。
异地生育的医疗费用需要先行垫付,生育出院结账后的4个月内携带相关材料到合肥市医保中心申报生育保险待遇。
生育津贴将于申报后的下一个月30号开始逐月发放至选择的领取方式(如金融社保卡或指定银行)。
津贴领取
生育津贴的领取方式有两种:一是发往金融社保卡;二是本人凭身份证原件到指定银行(如徽商银行花园街支行)领取。
备案时有社会保障卡的,生育津贴将于出院结账后的下一个月30号开始逐月发放至您的金融社保卡中。
备案时只有临时社保卡的,生育津贴将于出院结账后的下一个月30号开始发放,生育津贴逐月发放至徽商银行花园街支行,本人凭身份证原件到银行领取。
注意事项
参保人必须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生育,或者实施计划生育手术。
参保人所在单位按照规定参加生育保险,并为该职工连续足额缴费一年。
报销流程中所需材料务必真实、完整,以免影响报销进度。
通过以上步骤,您可以顺利完成合肥生育保险的报销流程,确保您的权益得到保障。